2024年1月1日起,眾多貿易新規正式施行,將對全球貿易產生重大影響。這些新規涵蓋了多個方面,這些變化或將決定企業的進出口策略和國際貿易格局,來跟隨新錦程一起看看吧!
01 1月 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
根據財政部的消息,為了繼續發揮進出口對經濟的支撐作用,并更好地履行關稅在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和兩種資源中的重要職能,經過第八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請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了公告,宣布將在2024年調整部分商品的進出口關稅。
02 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根據2023年12月21日財政部網站的消息,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指出,臺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采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規定。根據協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照規定和程序做出決定,中止部分產品的關稅減讓。希望臺灣地區能夠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03《關于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通知印發
2023年1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其中包含了從促進內外貿規則制度銜接融合、促進內外貿市場渠道對接、優化內外貿一體化發展環境、加快重點領域內外貿融合發展、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等 5個方面的 18條措施,旨在加快推進內外貿的一體化發展。
04《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修訂發布
2023年12月21日,商務部和科技部聯合發布了修訂版的《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商務部科技部公告 2023年 57號,以下簡稱《目錄》)。
此次修訂的《目錄》共刪除了34項技術條目,并新增了 4項,同時對 37項技術條目的控制要點和技術參數進行了修改。修訂后的《目錄》從原來的 164項壓縮為 134項,其中禁止類包含 24項,限制類包含 110項。
05新加坡將暫停非銀非卡渠道向中國匯款
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于 2023年12月18日發布的聲明,從2024年1月1日起,本地持牌的跨境匯款公司將暫停使用非銀行和非卡渠道向中國境內個人進行匯款。這些公司只能通過銀行、銀行卡網絡運營商或持牌金融機構進行合作,為客戶向中國進行匯款,不得使用海外第三方代理進行匯款。此項規定的有效期為 3個月,將持續至 2024年 3月 31日。
06中國-澳大利亞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 AEO )實施互認
根據公告,自2023年12月14日起,中國與澳大利亞開始正式實施相互認可的 “經認證的經營者 ”( AEO)互認協議。雙方將相互認可對方的 AEO企業,以提供通關便利措施,促進雙邊貿易。
根據公告內容,相互給予的通關便利措施包括:加快通關速度,通過減少單證審核和實貨檢查;對需要實貨檢查的貨物給予優先查驗;在風險評估時考慮AEO企業的資格;指定海關聯絡員,負責與 AEO企業溝通并處理通關問題;致力于在國際貿易中斷和恢復后提供快速通關服務。這些措施旨在為進口自對方 AEO企業的貨物提供更便捷的通關程序。
07中國-尼加拉瓜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并實施降稅
根據2023年 8月31日的協議,中尼雙方簽署了自由貿易協定,并于 2024年1月1日開始實施。該協定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市場準入,并旨在實現高水平的相互開放。
在貨物貿易方面,雙方達成了互利共贏的結果,零關稅產品占總體稅目比例超過95%。其中,雙方立即實施零關稅的產品約占總體稅目比例的 60%。協定生效后,尼泊爾的牛肉、蝦、咖啡、可可、果醬、花生、凍鳳螺、乙醇等產品將逐步進入中國市場,關稅將逐步降至零。同時,中國每年為尼泊爾提供 5萬噸食糖的關稅配額。尼泊爾也將逐步削減并取消對中國的汽車(包含新能源汽車)、摩托車、電池、光伏組件、服裝和紡織品、鞋靴、水產品、蔬菜等產品的關稅。
08阿聯酋禁止一次性塑料制品進口
根據2023年1月10日發布的第 380號部長決議,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UAE)自 2024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生產或銷售一次性塑料購物袋,包括可降解塑料袋。
從2026年1月1日起,大多數其他一次性塑料制品的進口、生產或銷售也將被禁止。這些制品包括軟飲料杯和蓋子、勺子、叉子、刀子、筷子、盤子、吸管、攪拌器、食品容器以及由發泡塑料制成的盒子等。該決議還呼吁企業和消費者在此期間采取措施,降低一次性塑料的生產和消費,例如減少塑料包裝的使用。
然而,以下產品將獲得豁免:符合氣候變化和環境部(MCCE)規范的薄紙袋卷;明確標明僅供出口或再出口的產品;由阿聯酋回收的材料制成的一次性包裝袋和物品;以及政府機構豁免的任何商品或材料。
09韓國下調76種商品關稅
根據韓聯社的報道,為了增強韓國的產業競爭力并降低物價負擔,韓國已經下調了76種商品的關稅。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了《 2024年定期彈性關稅計劃》的立法預告,該計劃包含了上述內容,并將于 1月 1日開始實施。
在增強產業競爭力方面,涉及的主要商品包括石英玻璃基板、鋰鎳鈷錳氧化物、鋁合金、鎳錠、分散性染料和飼料用玉米等。
在穩定物價方面,適用配額關稅的商品包括食品用馬鈴薯變性淀粉、糖、花生、雞肉、雞蛋加工品,以及液化天然氣(LNG)、液化石油氣( LPG)和原油等。
此外,還將對13種商品進行調整關稅。調整關稅制度是指當特定物品的進口增加可能擾亂國內市場或導致產業基礎崩潰時,將基本關稅率提高到 100%的制度。
此外,適用于農林畜產品的特別緊急關稅規模也有所增加,以糧食為例,將從464,422噸增加到 654,995噸。
10韓國修訂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實施細則
根據韓國國家法律信息中心網站發布的1918號總理令,修訂了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的實施細則,該修訂將于 2023年12月14日生效。主要內容如下:
1. 延長國外生產企業和優秀進口企業注冊有效期的依據。企業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60天可以提交申請延長注冊有效期;根據對國外企業的現場檢查結果,可以解除暫停進口措施;國外生產企業和優秀進口企業的原注冊續展有效期將變更為延期。
2. 將不需要進口申報的進口食品定義為旅客攜帶或通過國際郵件、國際快遞方式自用的進口食品。為防止進口食品商業證件的損毀、遺失或偽造等情況,將原先必須提交商業登記證正本改為提交電子文件形式簽發的商業登記證。
11澳大利亞禁止進口一次性電子煙
澳大利亞政府計劃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進口一次性電子煙,旨在遏制兒童對尼古丁的成癮問題。
12伊拉克對包括黃金在內的進口商品征收關稅
根據伊拉克邊境口岸管理局宣布的內容,根據2023年第 23672號內閣決議,自 2023年 12月 1日起將對包括黃金在內的進口商品征收關稅,以促進商業發展并規范進口流程。
具體規定如下:
一、20英尺集裝箱的固定關稅為 200萬伊拉克第納爾, 40英尺集裝箱的固定關稅為 300萬伊拉克第納爾。
二、將煙草和卷煙的附加關稅從20%調整為 10%。
三、給予手機、香煙和汽車進口商一個月的過渡期,海關總署將對上述三種商品的HS代碼與伊拉克中央銀行的轉賬匯款平臺的 HS代碼進行比對。相關當局將成立聯合委員會,對倉庫進行檢查,如發現違禁品,將依據海關和反洗錢法進行處理。
四、關于黃金的進口,根據2023年第 23671號內閣決議,規定黃金進口商必須是在貿易部公司注冊處正式注冊的公司,并允許通過銀行系統進行對外轉賬。黃金進口僅允許通過空運,并由海關總署、中央標準化和質量控制局進行抽檢。
13亞美尼亞電動汽車進口免稅政策延期
在2019年,亞美尼亞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在 2022年 1月 1日之前免征進口電動汽車的增值稅。然而,該免稅政策后來被延期至 2024年 1月 1日,并再次延期至 2026年 1月 1日。由于免除了增值稅和關稅,亞美尼亞的電動汽車進口量顯著增加。
14巴西恢復征收新能源汽車進口稅
根據巴西工貿部外貿委員會的宣布,自2024年 1月起,巴西將恢復對純電動、插電式和油電混動等新能源汽車的進口稅,并逐步提高稅率。預計到 2026年 7月,相關稅率將提高至 35%。
該部門表示,此舉旨在促進巴西汽車產業的發展,加快產業鏈的脫碳進程,為國家的新工業化做出貢獻。
15墨西哥調高部分產品進口關稅
2023年 8月 15日,墨西哥總統簽署了《修改一般進出口關稅法行政命令》。根據該命令,涉及鋼材、橡膠、玻璃、紡織品、陶瓷等 392個海關編碼的進口商品的關稅被調整為 5%-25%。該法令自 2023年 8月 16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5年 7月 31日。
對于歸入稅目7210.70.02和7212.40.04的進口商品,根據《修改一般進出口關稅法行政命令》,自法令生效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適用10%的稅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適用25%的稅率。
16阿根廷更新進口支付制度
根據阿根廷中央銀行發布的7917號通知,以下是關于商品進口支付的規定:
自2023年12月13日起,進入外匯市場的要求不再需要擁有“出口”狀態的SIRA,并且不需要在“外貿統一結算賬戶”電子系統中進行驗證操作。
對于具有海關登記的新進口商品的分期支付,銀行可以在沒有中央銀行事先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外匯市場,前提是支付遵循預定商品類型的時間表。具體時間表如下:
a) 燃料和電力的FOB價值可以立即支付,從入境海關登記之日起。
b) 藥品和/或用于本地制藥的原料,以及與衛生保健相關的其他商品可以在從入境海關登記之日起30個日歷日內支付。此外,肥料、植物保護產品和/或用于本地生產的原料也可以在此期限內支付。
c) 汽車整車和其他最終商品的支付最長期限為180天。
d) 其他商品的FOB價值支付可以按以下時間段完成:自從入境海關登記之日起30個日歷日起支付25%;自60個日歷日起支付額外25%;自90個日歷日起支付額外25%;剩余的25%從入境海關登記之日起120個日歷日內支付。
與銷售商協議的運費和保險費可以在進口商獲得商品時開始完全支付。
17阿根廷對涉華拉鏈及其零件作出反傾銷初裁
2023年12月4日,阿根廷經濟部發布了2023年第1672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和秘魯的拉鏈及其零件(西班牙語:Cierres de cremallera y cintas, con dientes de metal común, de monofilamento de nailon o poliéster y de plástico inyectado)進行了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和秘魯的涉案產品存在傾銷行為,并對阿根廷國內產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而巴西的涉案產品雖然存在傾銷行為,但未對阿根廷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損害威脅。
基于此,阿根廷經濟部決定對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和秘魯的涉案產品分別征收臨時反傾銷稅,稅率分別為117.83%、314.29%、279.89%、104%。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的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有效期為四個月,秘魯的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有效期為六個月。同時,對巴西的涉案產品終止了反傾銷調查,并不實施反傾銷措施。這些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涉案產品是指帶有普通金屬、尼龍或聚酯纖維齒以及注塑鏈齒的布帶,其南共市稅號為9607.11.00、9607.19.00和9607.20.00。